沂水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
根据沂水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要求,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开展2019年201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。
此次抽检工作由中心质检科负责,各站所配合,第三方检测公司为山东信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此次采样要求严格按照山东省抽样检测规范开展。1.肉类要求在屠宰加工环节抽取,每个场最多抽取5个样,1个样品1.0kg,每个样品平均分成3份。每个样均要附带检疫合格证明(猪肉附带产地检疫合格证明,禽肉附带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),猪肉要求纯瘦肉,不能含有筋、骨、脂肪、皮。2.禽蛋样在养殖环节抽取,日产蛋量1000-5000枚的场可以抽取3个样,5000枚以上的可以抽4个样,每个样品18枚,要求每个样品应来自不同的禽舍或不同的生产日期。3.尿液每个场最多抽取2个样品,每个样品100毫升,用洁净容器盛放。此次抽样计划抽取猪肉10余份,牛尿50余份,猪尿50余份,禽蛋20余份。到目前为止,采样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。
谢玉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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